在全国划分代理区域,区域以县、区、市为单位。每个区域只设一家**代理商。
普通经销政策:每次提货量需达50箱以上。
**代理政策:
1、县(区)级一家代理: 首批提货量:5万元;年度任务量:15万元。
2、地市级一家代理
A、中西部城市:首批提货量:10万元;年度任务量:45万元。
B、沿海省份地级市:首批提货量:15万元;年度任务量:60万元。
3、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一家代理 :首批提货量:30万元;年度任务量:120万元。
| 意向产品/公司 | 代理区域 | 代理人/公司 | 联系方式 | 发布时间 | 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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