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经理是山西榆次的一个食品经销商,主要代理着香香嘴、百世兴、集味村、蜡笔小新等休闲食品。在经营过程中,刘经理非常希望把代理的产品进行一下扩充,因此决定代理四川的辣酱产品。然而,合同的漏洞使厂家在售后服务上极尽拖延之能事——
我是山西的一个经销商,一直在操作休闲食品,通过操作休闲食品建立了稳固的下游分销网络。最近两年,我们公司开始多样化经营,但是在操作其他种类的产品时,我们发现还是会在与厂家区域经理接触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尤其政策执行不到位给我带来的隐忧最大。 在2006年5月经过熟人介绍我做了某辣酱厂家的地级代理商并签了合同(合同因为要拿回公司盖章,至今还没有返回给我)。在合同中厂方明确指出如有滞销货或者陈货,公司会无条件退换货。但是,在销售中我们发现该辣酱的口味不太适合当地市场,因此下游客户要求尽快退货。在2006年12月,我们和区域经理沟通该情况,该经理同意口味不适合的产品可以给调换成其他口味的产品,至于不动销的区域市场可以给退货。于是在2006年12月我们将下游客户的7箱货全部退还给厂家,但是直到现在厂家的货款问题还一直没有给我们解决。到2007年3月份,越来越多的下游客户要求退货,我们仓库堆积的产品也越来越多,我们只能再次向厂家要求退货。可能这次要求退货的数量太多(达到30多箱),在我们将货物让物流公司送到厂家的规定地址后,厂家一直对货物置之不理,最后托运公司只好将货物退回了我们公司。后来我们多次与厂家的区域经理沟通,他开始也承诺会帮助解决,但是事情一直搁置到现在。 其实货款以及费用对于我们来讲也不算多,总共3000多元,但是厂家区域经理这种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方法让我们经销商很失望,最后我们只能就此和厂家终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