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西安市恒峰商贸有限公司孙洪涛:我是西安一个品牌代理商,以前主要走餐饮终端渠道。现在随着和商超卖场的接触越来越多,觉着还需要系统地去了解卖场以及与卖场展开合作的知识。不知贵刊能否帮忙指点一下?

 [答]卖场资深采购经理黄静:与卖场做生意,首先一定要掌握这家卖场的赢利方式,若是这家卖场以赚现金流为主,那么就要特别留意账期上的谈判;若是重点赚取供应商销售费用的卖场,则要留意费用方面的合作条款;若是这家卖场把赢利重心放在房地产增值和进入生产领域的话,那么,作为供应商则完全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展开与卖场的合作。
  另外,作为供应商,与卖场高层打交道的机会少,主要还是与卖场的中低层交往较多,而卖场的中低层又有着与卖场高层不一样的工作目标取向,例如商品/采购部门关心的是商品的齐全、完整性和各商品类别的赢利率;运营部门则关心商品的价格竞争力,柜面部门则关心商品的供应及时性、破损率和被盗状况等。
  所以,与卖场合作就得具备五六个大类,几十个分类的合作模式和方案。而当前绝大多数经销商把卖场看作是单一化的,用一套模式去面对各种类型的卖场以及卖场的各个部门,那么碰壁吃亏,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就是关于数据的运用。越大的卖场对数据就越重视,核心收费标准也好,评判商品与供应商也好,都要依据数据说话。而经销商极少看重这些数据,只会向卖场的采购抱怨、倒苦水、哭穷、甚至威胁,这些都是没有用的,真正对谈判有促进作用的,就是数据及其相关分析结果。但是,很少有供应商具备数据分析能力。作为经销商,还是应该迅速且系统地学习与卖场合作的相关知识,这也是对自己赢利和未来发展的保障。

  
07年05月12日 第五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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