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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不合格食品将一律召回

中国食品招商网 http://www.foodszs.com 2007-09-07 10:13:13.95 作者:杨 娟 编缉:刘莉
  昨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这个月开始,该市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下个月将进行“严打”。

  26个部门联手出击

  日前,南京市政府正式成立了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质监、食药监、工商、卫生、农林等26个部门联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餐饮消费安全、药品质量安全等8大质量安全,进行集中整治。记者了解到,10月至11月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查处大案要案,12月督察问题整改。

  目标针对三项重点

  此次整治的方式针对南京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整治。重点产品,是指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其他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各种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餐饮企业,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城乡接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通过整治建立健全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和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另据悉,26个相关部门将组织四次大的联合执法行动,即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打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餐饮业集中整顿、农资农药专项执法。

  农产品监管将加强

  南京市将对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进行整治,降低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

  到年底,全市县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杜绝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无证餐馆全要关门

  该市将重点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无照生产等行为。

  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将100%实现取证生产,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水产品使用违禁药也将严查。

  到年底,将实现全市县以上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这次整治,南京市有关部门表示,要坚决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据了解,根据整治目标,到年底将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10类产品建立质量档案

  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是本次整治的重点之一。有关部门将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使用不合格原料。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

  三种情况强制召回产品

  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陆广陵表示,召回制度针对已经投放市场的食品等产品,其中还包括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已售商品必须立即召回,即已售出的食品经检验有毒有害或过期变质的食品;在企业自查中被认定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有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和商品监测,认为必须立即召回的食品;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因质量问题已经造成人身伤害的食品;经营者认为应该召回的食品。“在监管过程中,除了企业自行召回的两种情况,如近期金润发超市召回霉变的大米,其余三种情况都会责令企业要求强制召回,赔偿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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