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工商局消保处公布7月份食品监测结果。7月份,全市共抽检了1079个批次食品,其中不合格批次43个。不合格批次中,出自超市的占了23个,出自农贸市场的占了10个,出自小店铺的占了10个。所有检测项目中,味精的谷氨酸钠合格率最低,仅75%。
这次抽查表明,味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谷氨酸钠不达标。生产者为降低成本,用食盐来充数,从而使味精鲜度不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味精的化学名叫谷氨酸钠,要求谷氨酸钠含量大于80%,低于这个标准就不能称为“味精”。
目前市场上的味精主要有三类:一是纯味精,或者标明无盐味精,谷氨酸钠含量在99%以上;二是含盐味精,是添加了食盐且谷氨酸钠含量不低于80%的味精;三是特鲜味精,或者叫强力味精,指味精中又加上了核苷酸钠等增鲜剂。优质味精一般颗粒形状一致,色洁白有光泽,颗粒间呈散粒状态,稀释至 1:100的比例口尝仍感到有鲜味。劣质味精颗粒形状不统一,颜色发乌发黄,甚至颗粒结块,稀释至1:100的比例后,只能感到苦味、咸味或甜味。市场上常见的味精掺假物主要有食盐、淀粉、小苏打、石膏、硫酸镁、硫酸钠或其他无机盐类。
据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我市已责成销售不合格味精的经销商下架,停止销售。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购买产品标识齐全和有QS标志的食品类商品,并到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正规商店购买。同时留意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有选择地购买质量较好的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