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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叫停“禁止自带酒水”、开瓶费

中国食品招商网 http://www.foodszs.com 2007-08-02 09:54:21.043 作者: 编缉:刘莉
  餐饮行业“禁止顾客自带酒水”一直是让消费者既气愤又无奈的行规,有关方面争论来争论去,最终都因为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而不了了之。近日,延安市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表明将严查餐饮行业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延安市工商局近日以2007 年26号文件的形式,向全市工商系统发出《关于严厉查处餐饮行业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延安餐饮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在禁带酒水、随意收取‘开瓶费’、自定消费规则、打折不开发票等方面。”应当受到严厉查处。通知一出,在消费者中立即引来了一片叫好声。

  消费者:“我觉得这政策好吗,像原来到酒店开瓶费最低是加上30%,现在取消了好吗,这是为老百姓想。”

  消费者:“自带酒水就比较实惠,选择的种类也会更丰富一些。”

  新规定出台后,一些餐馆也表示理解和支持。

  餐馆经营者:“咱们以前是不提倡自带酒水,但是自从这个文件下来以后我们就允许了。”

  餐馆经营者:“主要是因为生意也不好做吗,本来欧锦园这个巷子里生意也不太好,如果收了的话,人肯定来得更少了,主要是出于经济方面的原因考虑。”

  餐馆经营者:“没有啥影响,因为客人他满意了他才会再来的。”

  但是一些规模较大、档次比较高的酒店仍表示,如果顾客自带酒水还要收取服务费。

  新世界大酒店楼面主管:“站在我们经营者立场上,鉴于我们酒店的投资规模、设备、设施、器具、能源消耗还有服务等运营成本都非常的高,我们酒店主要是以酒水和菜品为经营项目,当然不鼓励客人自带酒水,但是坚持自带的呢我们就是要收取一定的酒具使用费和服务费。”

  抗大宾馆酒店郝经理:“延安人中午都不太过来吃饭,只有晚上,他如果这个包间只吃一、二百块钱,现在物价又上涨,我们的利润只有20%几,那我肯定是赔钱,要么我就不接待你了,要么我就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对此,延安市工商局表示,“不但要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市餐饮行业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的所有内容进行审查规范,同时还要查明酒水饮品的供货单位,核实商品进销价,严厉查处供销双方暗中交易,将各种不合理费用强加给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对清查中发现的暗中交易、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将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案严查严处。

  延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杨社生:“咱们最终是要构建一个消费者和经营者都能够接受的消费和谐环境,逐步的在消费方面取得一个理性消费和科学消费,合理消费,主要是要营造这么一个消费环境。”

  延安市的这一举动在全省尚属首次。其实关于“自带酒水”和“开瓶费”的争议由来已久,早在2003年5月,中国旅游饭店协会制定颁布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一次将 “谢绝自带酒水”明确写入行业规范中。之后,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的做法成了大多数餐馆的行规。但是不久,反对的声音就越来越强烈。2006年底,北京首起“开瓶费”官司在海淀区法院开庭,法院认为“开瓶费”属不当得利,判定涉案酒店全额返还市民王先生100元,消费者最终胜诉。此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消协公开声明,联手阻击“开瓶费”。但直到今年2月,贵州省实施的《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才率先在全国以立法形式规定餐饮、娱乐业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禁收开瓶费。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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