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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鲜牛奶”超市仍有销售

中国食品招商网 http://www.foodszs.com 2007-01-23 15:08:01.0 作者:向玉梅 编缉:

  按照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奶制品的外包装上不能再使用“鲜牛奶”等名称,而必须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称。但近日记者在走访成都伊滕洋华堂、家乐福等大型商超的牛奶专柜后发现,虽然大多数“鲜”字已被“纯”取代,但仍有部分品牌(如光明、新希望等)带有“鲜奶”字样的产品并未下架,仍照常销售。当记者询问相关规定时,成都伊滕洋华堂(春熙店)奶品专柜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听说过“禁鲜令”,但具体什么时候执行、怎么操作他们均不清楚。

来源:中国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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