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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散装黄酒出厂价将提高

中国食品招商网 http://www.foodszs.com 2006-11-03 09:52:14.903 作者:赵仙芳 周海东 编缉:丹青
  不久后,本市黄酒生产企业生产的散装黄酒出厂价每坛将上涨4元多。而且生产企业如果低于大家共同约定的最低价,进行低价倾销,还将在酒业协会内部被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记者从市酒业协会获悉,该协会正在制订一个价格公约,力图通过促使生产企业共同签订“乡规民约”的方式,对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杜绝低质低价倾销黄酒的现象。目前,公约的制订已基本完成,只要三分之二的企业签字,就可生效。
      市酒业协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我市现有黄酒生产企业19家,年销售量约2万多吨,这些散装黄酒主要销往农村。目前黄酒的出厂价一般为每坛25元左右(一坛重22.5公斤),即每公斤1.1元左右。这个价格也是2004年行业内共同约定的最低价。由于近两年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煤、柴油等其他成本的价格也在上涨,按照目前的成本计算,每坛黄酒的价格大概要提高到29.25元左右才能保本,也就是每公斤1.3元。协会在制订公约时,拟将每公斤1.3元作为价格底限,并从11月18日开始实行。
      价格公约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制裁黄酒的低价倾销行为。据介绍,有少数企业的出厂价明显低于最低价格。酒业协会有关人士说,超低价情况下,黄酒质量通常得不到保证,既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而在价格公约生效后,对那些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低于公约规定的最低价进行低价倾销的生产者,将在行业内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据悉,为维护“诸暨黄酒”的市场形象,酒业协会日前还专门了组织黄酒生产企业,举行反低价倾销黄酒等不正当价格竞争的告诫会。告诫生产经营者,要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不进行恶性低价竞争甚至低价倾销,不搞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竞争。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低质低价倾销的,将通过“乡规民约”进行处罚。
      酒业协会有关人士说,三分之二企业签字基本没什么问题。签字的同时,协会还将收取每家2000元押金,作为履行该价格公约的保证。并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在检查是否有低价倾销行为的同时,对生产销售质量低劣的黄酒的,将配合有关部门严格依法查处。 
来源:诸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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