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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六起典型价格违法案

中国食品招商网 http://www.foodszs.com 2007-08-29 10:35:23.513 作者: 编缉:刘莉

  2007年8月28日上午10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和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谈“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张满英说,最
近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了一大批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案件,并公布了六个典型案例。

  湖北省荆州市:

  豆制品经营者串通涨价

  案情:8月2日,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根据举报,对该市沙市区豆制品经营者突然集体涨价一案进行了调查。经查发现,该市豆制品经营户于8月2日集体串通,决定统一提高香干子、豆腐等四种豆制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平均涨幅20%左右。并贴出公告称:“因今年以来黄豆价格持续上涨,经豆制品商会讨论通过,从2007年8月2日起,上调豆制品价格。”

  处理:荆州市物价局对“公告”落款单位某豆制品加工厂进行调查取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给予该豆制品加工厂警告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和纠正其价格串通、哄抬价格行为;2.责成相关经营户立即收回张贴的涨价“公告”,消除社会影响。

  浙江省嘉兴市:

  餐饮企业串通涨价

  案情:8月3日,嘉兴市某媒体从嘉兴市餐饮协会了解到,嘉兴所有品牌餐饮企业从8月中旬起价格将上调20%。

  处理:嘉兴市物价局立即进行调查,发现市餐饮协会确有此酝酿,但尚没有形成正式书面协议,当即对其进行价格提醒告诫。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

  火锅店集体加收锅底费

  案情:8月15日,媒体刊登了巴南区李家沱十多家火锅店贴出告示统一收取10元锅底费的报道。重庆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立即进行调查。经查,李家沱地区几家较大的火锅店准备于8月16日开始同时收取每锅10元的锅底费,具有串通合谋涨价的嫌疑。

  处理:执法人员告诫火锅经营者必须立即停止涉嫌串通涨价的行为。随后,各火锅店撤除了加收锅底费的告示,并表示今后不再出现协议统一涨价等类似行为。

  河北省衡水市:

  网吧统一上网价格

  案情:衡水市网吧协会于5月29日制定了全市网吧统一上网价格(会员每小时1.5元,非会员2元,统一之前各网吧的价格一般为1~1.5元),并将统一价格张贴在每个网吧。

  处理:衡水市物价局调查取证后,认定该协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协会立即纠正,并通知各网吧将上网价格恢复到5月29日前的水平。还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市70家网吧改正情况进行检查。

  吉林省吉林市:

  豆制品协会串通涨价案

  案情:吉林市豆制品协会8月8日召集十余家豆制品企业开会,串通提高全市干豆腐价格,统一将干豆腐制品批发价由每公斤4元涨到4.6元,同时向零售商建议把干豆腐零售价格由每公斤4.6元涨到6元。

  处理: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认定这一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协会撤销涨价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单位。

  陕西省西安市:

  家乐福超市小寨店价格欺诈

  案情:8月1日,家乐福超市西安小寨店以4.38元/公斤(略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销售鸡蛋,并规定顾客每人次限购15个鲜鸡蛋(约1公斤),引发千人排队抢购,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西安市物价局迅速派检查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超市在卖场标示鸡蛋“原价6.8元/公斤,现价4.38元/公斤”,而在本次促销前一天实际销售价为4.98元/公斤,“原价6.8元/公斤”的标示属于虚构原价,构成了价格欺诈。

  处理:西安市物价局决定对该超市罚款10万元,并予以公开通报。据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修订价格违法处罚规定加大打击乱涨价行为力度

  价格违法 罚款金额将提高

  为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抑制价格的过快上涨,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期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并已将修订稿报请国务院进行审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昨日表示,修订稿细化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关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哄抬价格等行为。

  他说,对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等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现行处罚规定设定的罚款数额偏小,不足以威慑和惩戒违法者。“为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我们考虑适当提高其罚款额度。”

  张满英说,修订稿进一步明确关于行业组织的法律责任。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行业组织可以给经营者提供各种服务,但不得从事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所以,“对行业组织存在的违法行为,也应当给予处罚”。

  他说,现行的价格违法处罚规定中的一些规定与实际情况的变化不相适应。特别是最近,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了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变相提价和借机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而在现行的处罚规定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相关规定。 据新华社  

  接受发改委调查后,表示要加强价格自律

  涨价方便面企业开始降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28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8月16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方便面价格串通案调查情况。8月17日,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发表《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公开信》,向社会公开道歉,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国内方便面生产企业主动表示要认真学习《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内部价格管理,严格守法经营,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加强价格自律。

  他说,8月20日,民政部认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使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名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外开展活动违法,已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停止活动两个月,不得再使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名称进行活动。

  张满英说,对相关方便面企业参与价格串通的情况,国家发改委正在做进一步深入调查。近期,一些方便面生产企业纷纷开展让利促销优惠活动。

  他说:“从我们跟踪了解方便面市场价格情况看,企业承诺的优惠措施已陆续兑现。从8月16日起,北京、上海、西安、济南、青岛、天津、太原等大城市超市出售的方便面,开始优惠让利,有的品种直接下调了价格,个别品种甚至低于涨价前的价格。” 据新华社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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