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行业速递    

“三九诸葛”高调起诉江口醇

中国食品招商网 http://www.foodszs.com 2006-12-13 09:09:28.513 作者:林晨 编缉:

  “江口醇”认为此诉讼仅仅为了博一博 

  本已“尘埃落定”的“诸葛酿”官司再度掀起波澜。近日有媒体报道称,12月1日,湖北襄樊三九酿酒厂以江口醇侵犯其商标权利为由,将其告上湖北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本周一,湖北襄樊三九酿酒厂(下称“三九”)销售总经理望得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证实了该消息的真实性,并向本报发来了一份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的受理书。

  诉讼焦点一:“江口醇”对外宣传涉嫌欺骗?

  1999年江口醇进入广东市场之初,为了便于产品的推广,江口醇在原有商标后面加上了“诸葛酿”这个商品名称,并大获成功。此后,江口醇曾向工商总局提请注册“诸葛酿”,然而,因为“诸葛亮家”商标于1990年注册在先,注册请求被驳回。正因为缺乏商标的保护,2003年以后各路“诸葛”蜂拥而至,使得广东市场上的标注“诸葛酿”的白酒一度高达30多家。

  从2004年开始,江口醇开始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名商品的特定名称”受保护的条款来进行维权。经过长达两年多的诉讼,11月1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江口醇诸葛酿被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定名称,只能为四川江口醇集团唯一使用,予以保护。“从官司的整个过程来看,显然官司主要的标的是‘商品名称’,而非‘商标’”,望得铖表示,然而江口醇却在此后的媒体的宣传中,将“商标官司全面胜诉”作为了江口醇的主要宣传诉求。“这完全是误导消费者,是典型的欺骗行为”。

  望得铖表示,这实际上是江口醇混淆视听的一种方式,江口醇想通过打“擦边球”的宣传方式,以达到江口醇“诸葛酿”在民众心中成为注册“商标”的既成事实。

  对此,江口醇华南区行政总监吴创宇认为,江口醇对外宣称的“商标官司全面胜诉”实际上主要有两层含义:首先,泸州千年在湖南起诉江口醇“诸葛酿”涉嫌侵权,要求江口醇停止使用,然而最后湖南高院驳回了其作为千年的诉讼请求,因此,可以理解为“商标官司”的胜诉;另外,因为该官司的技术性较高,大部分消费者均认为江口醇和泸州千年之间打的是“商标官司”,为了便于宣传和消费者理解,就采用了“商标官司全面胜诉”的宣传。

  诉讼焦点二:三九“诸葛酿演义”使用在先?

  此外,“诸葛酿”名称的使用先后,也成为此次诉讼的焦点。

  在三九向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声明中声称,三九使用“诸葛酿”名称的时间比江口醇更早,于1997年就已在湖北襄樊市场上市,比江口醇使用更是早了整整两年。同时,三九合法使用的“诸葛亮家”商标更是1990年就已注册的。

  该声明称,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三九使用在先,注册在先,要求判令被告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名称为“诸葛酿”的白酒商品,并在媒体作出不再侵权承诺和道歉。

  然而,江口醇对三九的诉讼则不以为然。吴创宇表示,是否使用在先,并不是三九说了算的,而是法院认定的。首先,江口醇的知名商品的名称的认定目前只在广东以及湖南两地,暂时并没有扩展到其它的区域内。按照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三九于2004年进入广东市场,因此在广东省范围内三九“诸葛酿演义”的销售将不具有合法性。“他们这次提起诉讼纯粹是博一博”,吴创宇表示,上月底,广东省高院判决下来认定江口醇“诸葛酿”为知名商品名称,“诸葛酿”名称为其特有。据此工商部门对市场上众多侵权“诸葛酿”产品进行全面查处,生产“诸葛酿演义”的三九也被列入黑名单。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评论文章:
 相关链接:
·
 热 点 专 题        更多...
 新 闻 导 读        更多...
 品 牌 社 区        更多...
 市 场 信 息         更多...
关于我们
About foodszs
各地联系人
广告服务
诚聘英才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帮助中心
意见投拆
投稿需知
联系电话:0311-89105606 联系传真:0311-89105678 E-mail:tyjzk@tyjzk.com foodszs@foodszs.com 版权所有:中国食品招商网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冀ICP备06012234号 Copyright © 2006 foodsz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