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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包装新规执行“打折”

中国食品招商网 http://www.foodszs.com 2006-10-31 08:50:33.09 作者: 编缉:

  酒类产品的标签上要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提示,这是10月1日开始实行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新要求。与此同时,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还被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炸”等相关警示语。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觉,目前该规定正在“打折”。

  在一些超市、便利店,只见雪花、青岛等各品牌玻璃瓶包装的啤酒都在标签上印了“切勿撞击,防止爆炸”的警示语。不过,不同品牌警示语的标注位置和字号大小存在差异。有些啤酒在标签的最下面单独列出一行印上“切勿撞击,防止爆炸”,字号也较大,消费者一眼就能看见。而有的是把警示语放在了保质期的下面,和存放方式写在一起,加上字号较小,不仔细看还真不容易注意到。

  但酒类产品标注“劝语”的情况就不怎么乐观了。不论是红酒、白酒还是啤酒,“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健康提醒几乎不见踪影。而厂家的促销人员也对新国标有这样的要求不知情。逛了一圈,只发现“劲酒”标签上有关于妊娠期妇女、儿童等几类人群不宜饮用的健康提醒。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因为标注“劝语”虽然写进了国标,但并非强制性要求,只是推荐企业这样去做。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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